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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永平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近日,永平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对涉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问题的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这是永平县人民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家庭教育指导以来,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在原告梁某某与被告谢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被告结婚多年,双方育有两个子女且尚未成年。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案在审理过程中,鉴于被告谢某某长期在外务工、沟通不畅,存在子女管护不到位的情况,承办法官深入被告家中认真征询被告子女的意愿及被告母亲的意见后,依法判决原告梁某某与被告谢某某离婚,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子女。为避免当事人离婚后疏于对子女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承办法官向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当事人表示会履行好子女教育监管职责并现场签订了家庭教育承诺书。(周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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